关于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/3/26 8:22:00 作者:赵信丽 浏览量:1033次
为深化教育改革,总结教改经验,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3月在我市中小学、职业学校、幼儿园范围内启动“优秀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征文评选”活动。
一、征文内容
本年度案例、叙事评比包括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,具体参见征文的分类。
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——6000字为宜。
二、征文的分类
为了便于文章的登记、归档、查阅和评比工作,参评文章分为以下30类:中学语文、小学语文、中学数学、小学数学、英语、思品教学、德育(包括班主任工作)、心理、化学、物理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科学、幼教、职教、信息技术、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教育科研、教育管理、卫生保健、小班化、做中学、特殊教育、综合实践活动(劳技)、教师教育、少先队、其他(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)。
三、文章的征收与电子文本的要求
1.文章征收
2019年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统一委托各区教科室(所)负责征收,市直属学校(单位)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(单位)的参评文章。
2.文本的要求
参评文章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。参评文本排版要点如下:
(1)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。
(2)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。
(3)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。
(4)全文为1.5倍行距。
注意:本次评比为匿名评比,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的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、单位等信息。如违反此项规定,责任将由作者自负。
3.注意事项
(1)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。
(2)文章作者仅限一人。
(3)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。
(4)参评文章未获奖、未发表。
(5)参评文章需经过学术不端查重系统的检测。
(6)2019年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“论文案例和个人课题”平台升级,升级后的新系统,需通过“南京智慧教育云服务认证中心”的统一身份认证账户登录。第一次登录时,登录教师的个人信息要和原有“论文案例和个人课题”平台的账户信息相匹配。请教师网报前,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。具体操作步骤详见:“论文案例和个人课题” 升级系统的使用说明。
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,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,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,以最高等次为算。
四、文章评比的程序和方法
本次评比采取逐级报送、匿名评比、择优评奖的方式,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程序通知如下:
1.校级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的评比
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教师于3月18日开始,向学校申报文章。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评分标准(附件1)进行评比,并依据各区教科室关于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申报数量的要求,4月18日——4月24日向区教科室上报优秀校级文章,并填写上报目录(附件3)。
市直属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评分标准(附件1)遴选出优秀的文章。其中,市直属学校评出的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20%,市直属学校评出的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30%,市直属学校评出的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50%。如南京市第一中学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20篇,则上报市级参评文章中,学校评出的一等奖篇数为4篇、学校评出的二等奖篇数为6篇、学校评出的三等奖篇数为10篇。
2.区级优秀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的申报、评比
各区教科室(所)于4月25日——4月30日,根据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评分标准(附件1)评比文章。各区上报市级总数见附录,其中,区级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20%,区级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30%,区级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50%。如鼓楼区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590篇,则上报市级的区一等奖篇数为118篇、区二等奖篇数为177篇、区三等奖篇数为295篇。
3.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申报(网报)、评比
网上申报时间:2019年3月18日10点起至4月17日18点,具体操作步骤详见:南京市2019年度优秀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,案例网上申报操作过程中有问题,可加服务QQ:2045124848、602067285 或 致电服务电话:025-84598503转111/107咨询(工作时间:周一到周五9:00——17:30)。
各区教科室、市各直属学校于5月2日——5月7日按相关要求向市教科所推荐区域内遴选出的优秀文章(各区、市各直属学校上报文章的具体数目见附录),各家上报文章总数不得突破上限数,并将“附件2:区教科室、市直属学校上报市级文章目录.xls”文件发送至邮箱:njsjykxyjs@163.com
请按要求操作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市教科所将于5月8日——7月30日开展市级优秀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的初、复评工作。
五、评选结果公布
评比工作结束后,评选结果将在2019年7月31日上网公布,各区或直属学校(单位)统一于2019年12月到南京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领取获奖证书。
六、联系人员及方式
教师发展研究室,电话:025-82212028、82212595
七、其他注意事项
请参评教师各自留存底稿。
注意网络登录密码的保存。
本次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获奖证书妥善保管,遗失不补,后果自负。
请各区教科室、直属单位(学校)接通知后,广泛宣传发动,认真做好有关工作,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。
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
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
南京市教育学会
2019年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