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山一小“弹性离校”计划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7/9/1 8:54:00 作者:王昌盛 浏览量:1096次
一、实施目标
落实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“弹性离校”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遵循“坚持自主参与、坚持公益导向、坚持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二、组织机构
组 长:邱红英
副组长:徐潇斐 翟晓红
成 员:周泯 晋宁 章庆 钟萍 孙丽梅 李芬 赵信丽 王昌盛 陈明华 张立兵 毛富荣 陈菲 毛富荣
三、活动时间和参加对象
1、时间安排:弹性离校时间段:冬令时离校时间统一为17点,夏令时离校时间统一为18点。如无特殊情况,学生家长应在托管结束时间前根据学校规定接孩子离校。
2、参加对象:
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(如父母双职工且无其他家人照看等)的小学生,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延时离校。
学校优先安排一、二年级学生以及残障学生、留守儿童、单亲家庭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,对于确有困难的中高年级学生,学校提供延时照顾服务。
3、以学生自愿为前提,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,学生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书要求,向学校提交“弹性离校”的书面申请,学校审核并召开家长会,签订安全责任书后,方可开始“弹性离校”。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允许退出。
四、活动内容
1、“弹性离校”期间,集中编班,学校组织全校老师轮流看护。当天值日校长和护导中层对弹性离校的学生在校情况进行巡查,学生离校值日校长和护导中层方可离校。
2、学生自行复习、作业、预习和课外阅读等。
3、不组织开展语文、数学、外语等学科性集中教学,不组织集体补课。
五、实施的原则
1、坚持自主性。坚持学生自愿,家长申请为前提,绝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。
2、坚持服务性质,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。对于组织管理开展活动的教师将其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。
3、坚持校本性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、学生需要,合理安排学生在校这段时间。
梅山一小
2017.9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