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梅山一小关于评选学雷锋先进个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/2/25 9:00:00 作者:孙丽梅 浏览量:605次
南京梅山一小关于评选学雷锋先进个人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,促进青奥志愿者活动的深入开展,推动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,在雷锋同志逝世五十周年之际,梅山一小组织了以“雷锋精神薪火相传”为主题的“学雷锋”活动。一年来来,我校学生积极开展了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,丰富了雷锋精神的思想内涵,涌现出了诸多好人好事。为总结经验,树立典型,决定表彰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:
1、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立足学生自身特点,从身边小事做起,热爱班级,团结同学,维护集体利益。
3、助人为乐、无私奉献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,坚持做好事,自觉为班级出力,见义勇为,敢于同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,事迹突出。
4、积极参加各种爱心活动并有突出表现。
5、热爱学习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。
二、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:
1、各中队推荐1名在学雷锋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,填写申报表,并撰写6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,2月28日前12:00前报大队部。
2、大队部根据上报材料和结合学生各项表现,评选校园“十佳学雷锋志愿者个人”,升旗仪式上表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