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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山一小因公出差课务安排办法

发布时间:2011/12/14 11:40:31 作者:本站编辑 浏览量:931次

梅山一小因公出差课务安排办法
(试行办法)
因为属地化后学习(会议等)因公出差机会的增多,同时出差往返途中的耗时增加,产生了因公出差与正常教学之间的矛盾,为了鼓励教师外出学习,参加市、区活动,同时也为了规范因公出差课务的安排,特制定以下“梅山一小因公出差课务安排办法”,并经中层会议讨论通过:
1、参加市、区等路程较远且无车辆接送的活动,半天以上(含半天),由教导处安排代课。如果教师自己安排课务,则视为自己代课。有车辆接送的活动,需一天以上(含一天)方安排代课。
2、总校安排的半天活动自行解决课务。
3、参加取得培训证书的培训活动,教师自行安排课务。
4、教师出差,由教导处、德育处或校长室向教务员出示书面“代课单”说明出差原委以及具体需代课务,中层出差由校长室出示“代课单”,教务员方安排代课。
5、校长室、教导处、德育处安排出差人员,应充分考虑教师课务情况,非固定时间的出差任务,应尽量选择该教师无课时间出差或要求其调上部分课务。
梅山一小
2011年1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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