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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山一小上课点名制度

发布时间:2012/3/15 13:26:00 作者:周泯 浏览量:570次

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,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,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形成“安全工作,人人有责”的强烈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,确保我校安全运转,特制定以下上课点名制度:

1.每班一本《课堂点名册》一律置于讲桌左上角,由各班主任指定值日班委负责管理、检查。

2.晨会课时,班主任老师亲笔将缺勤学生名单登记在《课堂点名册》上,供其他上课教师了解。申请体育等免修课的,家长必须写申请条交班主任,班主任将情况记于当天的点名册上。教师留学生补课的,必须于课前在《课堂点名册》上填写“留学生补课说明”。

3.每堂课正式上课前,每位科任教师必须首先检查学生出勤人数,并签名。若有不明原因的学生缺勤,上课教师要立即与教导处、德育处或校长室取得联系协调查找。

4.专用教室的课或体育课、活动课,班主任老师安排课代表将《课堂点名册》带给科任老师点名、签名,然后带回教室。

5.《课堂点名册》一律教师亲笔填写、签名,谁签名,谁负责。

6.严禁兴趣课留学生补课。

7.班主任有责任教育学生按时到兴趣班上课,并为每个兴趣班安排一位小组长,负责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兴趣班。如果班级有病事假缺勤的,班主任老师要手写说明,让组长带给该生所参加的兴趣课老师。

8.三——五年级兴趣班老师在专用兴趣课《课堂点名册》上点名,发现学生缺课现象,立即与教导处、德育处或校长室联系。兴趣课的《课堂点名册》每节课后交给教导处或者德育处验收并带回。

9.《课堂点名册》的记载由护导老师随时抽查,每班每天必查一次,抽查后要签字。校长、主管安全的领导随时抽查。

10.若查到缺记载现象,按旷课处理;查到兴趣课留学生,或学生留教室,而教师没有在《课堂点名册》上记载的,扣教师常规分。

梅山一小校长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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